颜颜瞪着沈华。昨晚她一个人躺在床上忍受病痛,沈华无视她的逐客令,留下来照看她,她心里是有些感动的。不为什么,只为他脸上那自然流露的宠溺。他一举一动,给她做面条吃,吸吮她被烫伤的手指尖,一勺子一勺子地给她喂面条,一切都是非常自然,仿佛他照顾她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那个时候,她身上痛着,理智便也脆弱了几分,默认了他的照顾。现在一觉醒来,身上已无不适感觉,便觉得房子里多了这么一个人,非常不自在。
“看你气色不错,是不是好点了?”对上颜颜的目光,沈华也不退缩,反而是仔细地打量了她几眼,这才问道。
“嗯。”颜颜转脸看向窗外,天色已经大亮。糟了!她要迟到了!怎么会起来得这么晚!颜颜一把推开挡在她面前的沈华,急匆匆地下楼去洗手间刷牙洗脸,在下楼时看到阳台上晒着自己昨晚穿的那件泳衣,不禁不愣。她记得自己昨晚一回来换下泳衣就一直躺在床上的,这泳衣是自己飞到晾衣架上的吗?看来自己家里出了个男版的田螺姑娘了。
沈华以为她这是赶着去方便,也不在意,转身哼着歌儿去厨房,盛了两小碗的粥放在餐桌上,便坐在餐厅里等着,看着餐桌上的一瓶水养切花发呆。那花似乎是沈华在哪里见过的野花,花开五瓣,洁白无暇,中间红艳艳的花芯,就像是美人玉颜上一滴红色鲜明的美人痣。
一会儿便见到颜颜已经打扮整齐,穿着条杏黄色的裙子,光着脚丫子走下楼来,急匆匆地走进书房去,出来时手中多了一个拎包。
“你要上哪里去?”
颜颜这才好像看见坐在餐桌边的沈华,一边走一边答道,“沈、沈哥,我要上班去了,快迟到了。你一会帮我带上门就行。对了,我钥匙呢?”
“这不是才七点吗?怎么就迟到了?你们几点上课?”
“八点,我没空跟你说了。钥匙,钥匙哪里去了呢,这关键时刻又不知道放哪里了。对了,昨天不是你开的门吗,你钥匙放哪里去了?”颜颜一脸焦急。她这工作不像坐办公室的,迟到一分钟两分钟问题不大;教师的时间观念是很强的,上课铃声一响,就是有几十号人坐在教室里等老师。
她左看右看,又冲到楼上卧室去转了一圈,没找到钥匙。算了,找不到也没关系,哥哥那里有一把备用的,等她下班回来去找他拿就是了。
“八点不是还早着吗?你先吃早餐再走吧,昨天都跟你说了,胃病是三分治七分养,你不好好养着,光用药治是不能彻底好的!”沈华的声音传过来。
颜颜没空理他,他以为他是谁?他说的道理她都知道,可她有时间吗?
颜颜自顾自地走到鞋柜边穿鞋子。她今天穿的杏黄裙子,包包是白色的,鞋子最好也是穿白色的。白色的鞋……好像放在最上层。
沈华走到她身后说道,“你听我的,先吃了早餐再走吧。不是还有一个小时吗?到莲花镇才二十几公里吧,半小时也就到了。”
颜颜没空理他,摸到双白皮鞋就穿起来。像他这样出入有车的有钱人能理解吗?等公交车的时间就不是时间啊?半个小时的车程,可等车的时间也要半个时呢。她向来都是早上六点半就已经出现在公交站了,今天不知道怎么的就睡过头了。
“你花半小时吃早餐,吃完了我开车送你去学校。”沈华说道,“我做了玫瑰百合小米粥,很养胃的。你可不能辜负我这苦心啊!做出来没人吃我会郁闷的。你就当是帮我的忙,把我把这粥给消灭了,我送你去学校。”
玫瑰百合小米粥?颜颜道,“你怎么知道做这个?”这种粥,一般是女人才喜欢做的,美容养颜,调节气色,没想到沈华一个大男人也会做?
她用力吸了吸鼻子,果然闻到了一股极淡的玫瑰香味。这个粥,她闲下来时也是会煮的。她穿鞋的动作不禁慢了下来。沈华的提议不错,吃点粥再去上班,她确实也是肚子饿了。她今天上午三节课,如果不吃饭,到了学校就得连着上三节课,挺到十一点多才下课,体力上没问题,就怕她的胃挺不住。
想到昨天晚上忽然发作的胃痛,颜颜脸上不禁白了。那种痛,她可不想再承受。一个人生活,最讨厌的是生病的时候了,想喝杯水都没有人给倒。
沈华看见颜颜的动作,知道她心思有些松动,赶紧趁热打铁的劝她吃了再走。颜颜终于顶不住诱惑,昨天晚上吃的面条,唇齿留香,那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鸡蛋面而已。这个粥呢?光是闻着就这么香,吃起来就不用说了。
“沈哥,那我就不客气了,你吃完了你一定要送我去学校。”颜颜得到了沈华的保证,坐到餐桌边,看到桌上冒着热气的两碗粥,不禁两眼放光,端起碗来先试着吃了一小口,味道很不错,接着大口大口地吃起来,连粥里的玫瑰干也没挑出来,直接吞了下去。
沈华看着颜颜的吃相有些惊讶,他和颜颜一起吃过几次饭,每次她吃饭的动作都是非常的优雅,显得相当地大家闺秀,从来没有这样狼吞虎咽过。不知是她饿得狠了,还是他熬的粥实在是太香了?
不管是哪一种原因,总之,结果都是颜颜喜欢吃,而且还吃了两碗,这结果让他十分开心。看着颜颜吃得这么香,他也吃了一碗,自我感觉不错,手艺没有退步。只是,看着碗里的被他挑出来的玫瑰花干,他忽然间好像想起了什么,脸色有些暗。
“沈哥,可真没想到你做的粥这么好吃。”颜颜吃完了,看看手表,只花了十五分钟。有沈华送她去学校,时间上就不赶了。
“好吃我以后天天给你做。”听到颜颜叫自己沈哥,又夸自己做的粥好吃,沈华喜不自胜,嘴巴咧得者快到耳朵边上了。
颜颜看着他毫不掩饰的欢喜样子,心里纳闷,心里悄悄问了一句:你这么爱给人当保姆,你妈知道吗?
眼里浮现出了一个雍容华贵、保养得想当好的老太太,颜颜很难把那个老太太与眼前这个嘴里说着要天天给自己做饭吃的男人联系起来。沈家她是去过的,家里面佣仆成群,厨房里的仆人都一堆一堆的,还聘了私人保健医生。这样的人家养出来的儿子,绝对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只需要会管理公司业务就行,家务上肯定是一窍不通,会煮个面条就算是奇迹了。颜颜见过自己的一些男同事,虽然是平民家庭出身,可因为生做了男人,便是半点家务事都不会,连白米饭都不会做的。
当然,沈华说的什么以后天天给她做,颜颜也没有把沈华的话放在心上。这种男人,不过是被人侍候的日子过得腻了,想要体验生活,图个新鲜罢了。不过,看他的粥煮这么好,金黄的小米粥,十分粘稠,这手艺似乎比自己的也不差,倒不像是体验生活的公子哥儿做出来的。
颜颜不由得对沈华产生了几分好奇。她忽然想起来了,沈华曾经对她说过,他十几年前就离婚了,后来一直没有再娶。那……离婚前他是不是都起床做饭给太太吃呢?
颜颜脑中胡思乱想了一会。沈华昨天照顾她的样子,可是一点都不生涩的。这样的男人,怎么会离婚了呢?最奇怪的是,怎么离了以后就一直没有再娶了?
在颜颜的认知里,男人们习惯了女人在生活上的照顾,是离不开男人几天的。她身边就有活生生的例子,母亲去世没多久,父亲就接了继母进门。虽然没有大张旗鼓地办婚事,可就光这三月不到,旧要尸骨未寒,新人就进了门,就让颜颜够心寒的了。这个沈华……有点与众不同。这样的男人,想要再娶,多的是女漂亮姑娘想嫁。为什么他居然十多年都没有再娶?十多年啊!估计他是个同性恋,结婚不过是为了生育后代罢了,既然完成了生育任务,对方给他生了个儿子,后继有人,他就不必再继续无爱的婚姻了。
对的,一定是这样的!要不然,怎么解释他多年的不婚、还有他身边的都是男秘,从来没有过女秘呢?
颜颜想通了这点,再看看面前那一脸帅气的男子,不禁有点惋惜起来。面前这个男人长得还是很不错的。年龄有点大,三十多岁,说不定四十也有了,有钱人都保养得好,显得比实际年龄年轻也不奇怪。这张脸在十多年前走出去,一定是回头率极高的吧?想必他结婚那日,定是碎了不知多少怀春少女的心。就算是现在,还是显得很有男性魅力的。男人,三十几年还年轻,四十岁也不算太老。有些女孩子,还是大叔控呢。
沈华看见颜颜盯着他,一副若有所思的要样子,还摇了摇头,不禁问道,“怎么了?我说我天天做给你吃,你就觉得不愿意吃了?”
“不是,你天天做给我吃,我觉得可惜了,你这应该到小区门口去开早餐店才是,生意一定很旺!”颜颜赶紧乱找一句话来搪塞,“我吃饱了,我们走吧,你说要送我去学校的。”
一边说,心里更是坚定了自己的看法,这个喜欢给人做饭吃的沈华,一定是傲娇小受的类型。难怪他昨天和自己泡温泉,也只不过是揽了下自己的腰而已,那是防止自己脚下打滑摔倒吧?他还在自己家住了一晚,也没有什么过分举动,倒是一起来就做早餐吃。嗯,一定是把自己当成姐妹了!
沈华若是知道因为自己下了几次厨房,便被颜颜误会成了一个傲娇小受,一定会气得脸发白。可惜两人虽然面对在,他再会观言察色也猜不出颜颜心里那龌龊的想法,反而为颜颜的夸赞而喜滋滋的。
“我们时间不急,我先把这个面碗洗了。要不然,等你下班了还得你洗,你手烫了不要动水,会发炎的。”沈华端着碗去厨房了。颜颜更加认定心里的看法了,哪有男人爱干家务事的?反正她认识的男人里面可没有。这沈华可隐藏得真深,平时可看不出来啊!上次搬家宴的时候,沈华也参与揍张毅了,喜欢用拳头讲道理的男人,居然也会是小受啊?
颜颜耸耸肩膀,既然沈华去洗碗,那她就给花儿换水好了。她拿了餐桌上的花瓶,去洗手间换水。这花叫做长春花,花开算不是特别娇艳,颜颜喜欢它的粗放管理和旺盛的生命力,不需要特别小心在意的呵护照顾,哪怕是她忙起来一个月不换水,它的花儿还是会每天都会开,带给她一天的好心情。
沈华洗好了碗,看到颜颜抱着换了水的花儿放在餐桌上,看她的神情,那对这些花儿是特别喜欢。他心里一动。这种花,看着眼熟。
“是什么花?”
“长春花。生命力很旺盛。我路边采来,放在花瓶里用清水养着,它会自己生出根来呢。”
“哦!花开得也不错,有点意思。”
“一年四季花开不断,所以叫长春花。还可以入药呢,对高血压有效果。”颜颜解释道。
沈华一听到上了心,他父亲有高血压,对所有抑制高血压的事物他都特别上心。“真的,回头你也给我几棵吧,我也想在餐桌上养一瓶,就像你这样的,挺漂亮。”
“你确定让我给你送花?这花不都是男人给女人送的么?”颜颜问道。
“你都说了这花是从路边采来的,你不要告诉我,你送两棵野花还这么吝啬,还分什么男人女人啊?”
颜颜赶紧笑道,“当然不会,回头肯定给你送。”又不是人人都像他沈华那样是大财主,赴个喜宴、探个病,都会一万两万不眨眼地砸出去。好在,他跟她讨的只不过是两棵不要钱的野花。
颜颜在心里又给他记上了可疑的一笔:爱做饭、爱洗衣服、还喜欢花的男人!与一个女人同处一室却没有什么举动,两想到他十多年都不再婚,十之八九是性取向很可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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