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第四节 房产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山茅字数:2350更新时间:26/05/20 22:40:02

灯盏火(长篇小说)

山茅

第三部第十章

第四节房产

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

一天上午,古明琚刚起来不久。鲍仁甫到她家来,他又遇到烦心事,想来跟学姐摆摆。近些年他见老了,走路需要拄拐棍。刚一坐下就摆开了,说朱燕跟他闹别扭,提出要离婚。他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接受不了,表示坚决不同意。这些年他们时有来往,她晓得他从一线退到二线,又从二线退到一些协会干,过了七十才回家养老。

这些年朱燕已经成为他生活上的另一根拐棍,真要没有了这根拐棍,生活上恐怕还真得寸步难行了。鲍仁甫一边说说,一边叹气。古明琚很奇怪:

“说你们结婚都二十多年了,过得好好的,咋会突然有这事,有啥原因吧?”

“她说女儿要生娃儿了,她要搬到女儿那里住,今后好照顾女儿的娃儿。明琚大姐,我也是过八十的人了,她要走了,我咋办?”

“毓芳她们晓得吗?她们是啥意见?”

“她们反倒说风凉话,说当初就说这人靠不住,是图你是一个当官的。现在你官也不是了,人也老萎了。靠不住了,她的狐狸尾巴就露出来了。”

“这话说得可不厚道,人家跟你二十多年了,咋还这样说呢。她女儿的娃儿,不是还有爷爷奶奶嘛,不一定非要她去嘛。是不是还有其他原因?”

“我问过,她不说。只说让我考虑考虑,暂时还没有搬走。这些天,总睡不好,血压也高了。”

“她恐怕还是有别的原因,不好跟你直接说。这样,你哪天带她到我这里来,我帮你问问到底是为啥子。”

“我今天找你也是这个意思,想让你帮我问问,她心头到底是咋个想的。”

过了两天,鲍仁甫同朱燕一起来古明琚家。古明琚见过朱燕,虽然相互间摆谈不多,印象还不错。觉得她还不是一个心眼多的人。

果然,在古明琚面前,朱燕说得很直率,房改开始后,她原来暂时住的那间房子就被前夫单位收走。而鲍仁甫这套公房也买到他名下,按理说,这房是两个人婚后才买的,她私下咨询过,应该有她的份。但她也明白这房是鲍仁甫享受局长待遇后才有的,能否由她继承心底没数,还担心鲍仁甫百年之后,鲍家姊妹会来跟她争房子。她想趁鲍仁甫健在时,把这事理清楚,免得以后扯皮。她跟鲍仁甫间接提过,鲍仁甫没有明确说意见,她也不好意思说得太露骨,怕他不高兴。

她对古明琚说,论岁数我是你晚辈,从老鲍那里论,我也叫你大姐。古明琚说,你说得对,我们论辈分不论岁数。她说,大姐,我们虽说见面不多,但晓得你人好,我信你。我跟你说心里话,老鲍八十多了,我再照顾他十年八年的,到他走,我都没意见。但人老了,就怕有个三长两短,他要哪天突然走了,事情没有交待清楚,像房子这些事,到时我咋个办?古明琚说,小朱,你的意思我明白了,我跟老鲍说。你跟老鲍也是二十多年的夫妻了,咋能说分就分嘛。你也快六十的人了,就跟老鲍好好过吧。你真要跟他分手,到时这房子怕真没你的份了。到时你两手空空,这一辈子你又图啥呢?老鲍是一个靠得住的人。他的儿女都大了,自然得顾及到儿女的意见,这你也该多体谅。朱燕说,道理我都明白,我也得为自己考虑考虑,跟老鲍提过几次,他总打哈哈。他有高血压,我也不敢深说,怕他着急上火。真要出点啥事,就把大家都害了。

古明琚跟朱燕是在卧室里摆的龙门阵,留鲍仁甫在厅里看电视。实际上他也没心思看电视,侧耳听着房间里两个人说的啥。不过他也是戴助听器的人,虽然用心听,也没听出啥。古明琚和朱燕摆完龙门阵后,让朱燕先出去转转,一个小时后来接鲍仁甫,然后回到厅里跟鲍仁甫接着说:

“小朱的意思要你那套房,你得给人家一句痛快话。她想要一个保证。”

“当初她说过只是图我人好,不图别的。咋现在又扯到房子事情上,唉,这半路夫妻就是靠不住喽。”鲍仁甫对朱燕要房确实是反感的,心想我活得好好的,你就想到要争遗产了。所以原来她提这事,他没理睬,打哈哈敷衍过去。

“老鲍,我得说你两句。人家图你人好,不就是因为你当初条件好嘛。不然人家小你二十好几岁,干嘛非要跟你?二十多年前,没有房子这些事,都是公家的,现在不同了,房子也可以算私人的,人家当然要动心喽。反过来,你也应该替人家想想,虽说是半路夫妻,三十多岁就跟你过日子,二十多年了,也不容易。我觉得她这个人还算不错,老鲍,该给人家的要给。说句你不爱听的话,人家那个岁数,离得开你,你离开她后靠哪个?再找一个,不容易吧。如果找一个保姆,到时你就晓得找保姆的麻烦了。我们校友辛寒枝你也认识吧,也是你们官场上的人,她比我大一岁,身体不行,跟保姆一起过,就被保姆打整得够呛。”

“我也想过,这房子要是全给她,我也怕女儿们找我闹。你也晓得,当初为了跟她结婚,女儿对我的意见大得很。在江翼惠的事情上,我觉得欠她们的,确实想把这房留给她们。这小朱也想要,我就一套房,明琚大姐,你说该咋办?”

“老鲍,过去的事就不说了。我们都老了,还能活多久啊。你爱娃儿的心情我晓得,但你得把话说在前头,哪个想要你的房,哪个就得来照顾你。我想毓芳她们是懂道理的,不会争这些的。有小朱照顾你,她们省心省力,该知足了。”

“我也不是说一点都不给她,这不还没有到那一步嘛。房子我也带不走,到时候该是她的就是她的,何必用分手的事来逼我嘛。”鲍仁甫其实明白,从法律上讲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朱燕是有权利的,不过心头还是觉得她的行为有点过分,想独占这套房。

古明琚看他还在犹豫,又说:“你看,我这房子小,没有你那大房子值钱,也没得啥存款。我就跟娃儿些说了,哪个伺候我到头,这房子就给哪个。老鲍,我不晓得现在的法律是咋个规定的,你回去跟女儿们商量商量,人家小朱提出来了,这事恐怕绕不过去。人家也没说现在要,只是希望早点说好,免得以后扯皮。我看这也不算过分嘛。”

后来,鲍仁甫跟女儿们商量了,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子女们都很痛快,说我们只希望你晚年日子过得舒心,只要朱燕好好照顾你,你百年后,房子归她,我们不争。如果她还不放心,可以先进行公证。事情就算圆满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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