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比的就是狠
蚂蚱之前没有动过枪,这是有原因的。
蚂蚱是S县的人,跟万哥出道的,但是出道时间不长,在万哥团伙里,资历很浅。
在S县,万哥已经是名闻整个黑道的江湖大哥,一般情况下,不会跟人发生冲突。
而且,就算跟人发生了冲突,也不至于到动枪的地步。
后来,蚂蚱跟万哥一起来到了省城,在省城,万哥是打天下的阶段,是少不了与人产生摩擦,甚至是冲突的。
但是一般冲突,用不到枪,即使是最好勇斗狠的江湖人,一般情况下,也不会轻易动枪。
动了枪,事情就会变的麻烦很多。
所以,蚂蚱来到G省的省城之后,虽然也经历了一些冲突,但顶多就是械斗,用的都是砍刀啊、甩棍啊什么的。
真正产生了大冲突,到了需要用枪的时候,蚂蚱的资历又不够,万哥不会派他去的。
而今天,怀里揣着枪,又是跟欧阳这样的狠人在一起,蚂蚱的心里,说实话,是非常忐忑的。
枪,要是放在一般人手里,很可能就是个吓唬人的东西。很多江湖中人,在发生了大型冲突之后,都喜欢把枪掏出来吓唬人,但是真正敢打响的,却没有几个人。
稍微混过社会的人就知道,用枪轰人,和用刀砍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一个正常人,只要不是用刀往要害上扎,那么,挨上十几刀甚至几十刀,都不算什么新鲜事,死不了人,就是流血缝针的事儿。
但是一旦用了抢,对不起,即使不死人,说不定也会残废。
因为,枪的杀伤力和破坏力,实在是太大了。
但是,枪要是放到欧阳的手里,事情可就不一样了。
欧阳是那种从来不吓唬人的人,从不虚张声势,说不干,就不干,但是说干,就一定要干。
在这一点上,欧阳完美继承了他的大哥――戚刚的气质。
咬人的狗,从来不乱叫。
欧阳上次动枪,是在银州,废了子风的一条左腿,五枪,打在一个位置上。那件事则直接导致了欧阳的跑路,他才来到G省。
而今天,欧阳的手中,又有了一支枪,这次,他将干出些什么呢?
八点刚过,欧阳和蚂蚱就来到了那家海鲜酒楼,这家酒楼在省城里是绝对的高档次,数一数二的。
那老逼档次不错,请人吃饭,还来这么大的地方。欧阳说。
欧阳把车开到了酒楼的停车场里,找到一个面朝酒店门口的位置,在这个位置,两人在车里就能看出酒店的大门。
如果方志仁吃完了饭,从酒店走出来,欧阳和蚂蚱第一眼就能看到。
把车停稳了之后,欧阳对蚂蚱说,你进去看一下,确定一下那个姓方的是不是在里面。
嗯。蚂蚱说着,下车走了。
十分钟之后,蚂蚱回来了,说,欧阳哥,在呢,他在渤海厅吃饭。
你看见他了?
看见了,我装作吃饭的客人,在走廊里打电话,每个包厢服务员上菜的时候我就瞄一眼,就看见那个狗日的了。
他跟几个人吃饭?
七八个,一个大桌子。
喝酒了吗?
喝了,我看他脸红红的。
行。上来吧,咱们坐着等。
蚂蚱也坐上了车,掏出两根烟,给欧阳一根,自己一根,然后,掏出火机,先给欧阳点上,再给自己点上。
欧阳掏出手机,打开了斗地主游戏,“叫地主、翻倍”的声音从他的手机里传了出来。
之前说过,欧阳虽然才二十二岁,但他是一个很传统,甚至很守旧的人。
听歌,喜欢听老歌;看电影,喜欢看老片儿;就连玩游戏,年轻人玩的那些,他一概不玩,他最爱玩的就是斗地主。
只要有空闲时间,他一般是在手机上斗地主。
蚂蚱在一边看着,欧阳出牌,他帮着出主意,俩人聊得挺开心。
一点也不像马上要去厮杀的样子。
蚂蚱看了欧阳一眼,欧阳现在正全神贯注地打牌,正在为对方是不是有王炸、对方还剩下几个2、对家有没有对A而费心,一副人禽无害的样子。
蚂蚱稍微放了点儿心,估计今天欧阳不会大开杀戒的。
时间来到九点半,欧阳说,有点饿了,今晚还没吃饭呢。
我去买点东西吃,蚂蚱说,欧阳哥你吃啥?
随便,啥都行,方便的就行。欧阳懒洋洋地说。
蚂蚱去旁边的超市买了几盒自热米饭,还有饮料,拿到车上,然后和欧阳一起吃了起来。
蚂蚱也饿了,端起自热米饭,吃得无比香甜。
蚂蚱跟欧阳在一起的时候,完全是一副小弟的模样,像买东西、点烟这种事儿,都是他去做。
没人逼他这么做,欧阳当然跟不会逼他这么做,第一欧阳不是个摆谱的人,第二欧阳自己也是跑路的,就算他逼蚂蚱,蚂蚱也不一定就听。
蚂蚱这么做的原因是,他服气欧阳。
之前,蚂蚱就和欧阳一起办过一次事儿,就是在S县的时候,对付老张。
那次,欧阳差点活埋了老张,欧阳的狠劲儿和手腕,让蚂蚱深深地折服。
出来混的,在最初的打拼阶段,没有雄厚的资金基础的时候,拼的,就是狠劲,就是谁敢下手。
要是比敢下手,欧阳绝对是一号人物。
敢下手的人,就像欧阳一样,不管是在土生土生的银州,还是在初来乍到的G省,都敢下手,该出手的时候,绝不犹豫,绝不磨叽。
所以,在没有任何外力的情况下,蚂蚱就甘心地做了欧阳的小弟。
这是一种只有道上人之间才有的,特殊的草莽情感。
类似于过于梁山好汉的拜把子。
北京时间晚上十点,欧阳和蚂蚱饭也吃完了,地主也没什么好斗的了,欧阳无聊地坐着,双眼发直。
那个老逼够能喝的,都这会儿了还不出来。欧阳说了一句。
我再进去看看?蚂蚱问了一句。
不用了,他吃完了总得出来,欧阳说,咱们就在这儿等着,他跑不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方志仁的这顿饭吃得很漫长,一般这种宴请,要是再喝点儿酒,那就没点儿了,拖到十一二点再散,是很正常的事儿。
那天,方志仁确实是喝了不少的酒。
他那天非常得意,几个合作商请他吃饭。
他现在正是人生最得意的时候,手里有正在进行的工程,头上的大靠山还屹立不倒,通过各种渠道拍他马屁,找他合作的人,如过江之鲫一般。
差不多一个礼拜里,方志仁有三四天都在吃请。
吃请的感觉太好了,人家掏钱请你,还得使出全身解数来讨好你,恭维你,你在一群人的中间,被笑容和赞叹包围,加上几杯酒下肚,简直飘飘欲仙。
方志仁现在就在飘飘欲仙中,他现在只要点个头,就能跟对方签上上百万生意的合同,所以,对方当然不敢怠慢了他。
这顿酒一直喝到了十一点半,最后,酒楼已经打烊了,服务员很为难地来催促了一下,方志仁他们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方志仁喝了至少一斤白酒,不过他的酒量还算不错,虽然一斤酒下肚,但对他来说,也就是走路的时候摇晃一点而已。
不过,喝成这样,车是没法再开了,方志仁之前已经叫了一个小弟,专门来开车。
等方志仁走出海鲜酒楼的时候,开车的小弟已经把他的车开到了酒店门口。
方志仁的车是路虎,在G省的省城,包工头们普遍喜欢开路虎,霸气,威武。
请方志仁吃饭的客人,也都喝了不少,一个个脸红脖子粗地,在说着话,互相拍肩膀,称兄弟。
方志仁坐上了车,但是车门还一时关不住,因为有人越过车门,还在跟他握手、说话。
这些醉鬼的身后,两个人忽然快步地走了过来,那个人走路带风,脸上杀气毕露。
方志仁看见那两个人的脸,感觉心猛地一沉,脑子里有某种东西,似乎瞬间爆炸。
那两个人,当然就是欧阳和蚂蚱,欧阳一边走,一边从兜里掏出了那把仿64.
黑黝黝的枪口,已经指向了方志仁。
就是在那一瞬间,方志仁一下就醒了酒,同时还发出一声嚎叫。
深夜里,这声嚎叫远远地传了出去。
“嗵”的一声,欧阳开枪了。
仿64的声音,跟真枪还不一样,真枪的枪声,是那种比较深远的声音,就是一般电影里,我们听到的那种枪声。但是仿制的枪就不一样了,仿制的枪的枪声,很“炸”,有点像爆竹鞭炮之类的,只不过是音量上大了很多。
对于没有接触过枪的人来说,这忽然的一声枪响,就能把人吓个半死。
啊啊啊啊!那些醉鬼一下子全都不醉了,发出了尖叫声,而且,开始四散地逃跑。
欧阳的这一枪,虽然吓得那些人心胆俱裂,但是,却没有打中什么人。
因为,欧阳不是冲着人打的,欧阳是冲着地面上打的。
这一枪,欧阳的目的不是打人,当然,更不是杀人。
这一枪的目的,是震慑,就是让人吓得四散逃跑的。
子弹打到地面上,火星四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