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天作之合
一
柳三变自听了簾内清歌后,便再也忘不了那天籁之音。那姑娘唱望海潮,比酥娘及杭州歌妓都唱得好,因其吐字清晰字正腔圆,不像酥娘咬字不清,虽然酥娘声音柔媚颇能打动男人之心,但不能唱出柳词神韵。柳三变猜测此女应未到过杭州,但却能唱出杭州的秀美风景和风土人情,可见她对词中意境、词作者的感受理解之深。
柳三变仅凭这女子对自己作品的成功演绎,便觉得她与他二人心心相印。他朝思暮想几日,感觉只有此女才能真正唱好自己的词,才能更丰富的表达词的内涵,今后若有机会,要多为此女写词请她唱,词中神韵才能唱出来。只是既不认识此女也无缘得见,连名字都不知道,这让他终日闷闷不乐。
他想到一个办法,既是此中人,必有识得的,务必要找机会多方打听。可既不知名姓也不知面貌,这汴京城中歌妓何止万千,更何况也许不在籍,而是哪家的侍妓,这都说不准。
说到这里,有必要简单介绍一下大宋朝的歌妓制度。这项制度或者说这个行业很是复杂,非是一句话或两句话就能说清,只能谈个大概而已。
这部《柳永仙踪》一书离不开歌妓,歌妓是书中主人公柳永所处那个时代的特定产物。四帝赵祯在位时期是大宋的鼎盛时期、黄金时代,由于经济繁荣、政治宽松和文人士大夫地位的崛起,歌妓这行达到史无前例、后世难继的高度,笔者在这里有个“但书”:但是,在历经九百余年的沧桑岁月后,这个“高度”却被打破了,起因是如洪水猛兽般捲地而来的卡拉ok歌厅,继之是伴随而起的遍布全国城乡各个角落的洗脚房、发廊、洗浴中心、歌舞场合、会所,真正创下了人类史上永远不会被打破的高度。千年一轮回,大千世界也不例外。走向辉煌顶峰。
宋代的歌妓制度,大抵沿袭唐制,与唐代相比,宋代歌妓制度又有其自身的特点。两个朝代最主要的不同点是管理的宽严程度不同,唐朝时对于官吏游妓没有禁令,官吏在与歌妓交往时,除了歌舞佐酒外,可以让歌妓侍寝。
到了宋代则有所不同,规定了歌妓向官吏提供的服务,仅限于歌舞表演及侑觞劝酒。虽没有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官吏不得让歌妓侍寝,但在考察官员时发现这类问题,是要予以惩治的。因此宋代对于官吏与歌妓的来往较唐朝为严,主要表现在对歌妓陪侍的态度上。
恰恰因为宋代管理较严,反倒促进了歌妓行当的健康发展,大大提高了歌妓整体的才艺水平和自身素质修养,即使歌妓遍布全国,却没有发生物欲横流的不可控局面。
宋代对歌妓施行一定的备案制度,同时对于歌妓自身的技能、各项服务的要求也较唐朝更高、更专业。总体来说,宋代管理歌妓的禁令并不太多,但管理又很到位,整个有宋一代,歌妓这行从未发生诸如流行病、群体闹事等社会不安定因素。
宋代政府虽然规定官吏不能让歌妓侍寝,但另一方面,又允许歌妓向商人等提供声色服务以自养,也就是说歌妓对除官员以外的人群提供性服务是合法的,这种因服务对象的区别造成的差别,就形成了虽有禁令却等同虚设的局面。
试想,如果官员不暴露自己的身份,那么出入合法的歌楼妓馆,又有谁来管呢?
要大致知晓宋代的歌妓制度,首先就要弄清歌妓、家妓、营妓、妓女、艺伎、歌姬等概念。
统而概之上述人等可以划分为官妓、家妓和私妓三种类型的身份。官妓是最大的一个群体,主要包括歌妓、营妓、艺伎等,因为歌妓是这个群体中最庞大的一支,最具代表性。因此,官妓通常都被统称为歌妓。
政府对歌妓实行管理的最主要的特征是实施妓籍制度,每个歌妓都要在当地政府备案。若想脱离这一行,比如从良,就必须向官府提出申请,说明为什么要脱籍的理由,经官府批准后才能离开此行。
一般来说,歌妓申请脱籍不会受到阻拦,但也有例外,因曾得罪某个人或者政府需要,而受到百般阻挠、刁难的也大有人在。
歌妓中的营妓是歌妓队伍中的一个分支,营妓又叫军妓,顾名思义其主要服务对象是军人。她们主要活动在军营中或军营周边,中央禁军、地方厢军,以及边防军中都有。因为大宋京城汴梁周边屯驻着几十万禁军,因此开封城内外军妓的数目极大。
若细划分,营妓与军妓既有着密切关系又有区别,但基本应属同一类,一般都统称营妓。营妓也不是单纯的只为官兵提供性服务,她们也和官妓一样,要擅乐器,会唱歌跳舞。
歌妓中的另一分支是艺伎,又称为歌伎。这一类歌妓,她们大多是出自世习散剧、杂剧之家,有独特的家传伎艺在身,既能歌舞又能表演绝技,因此称为歌伎,以区别纯擅歌舞的歌妓。高官权贵家的宴会,经常见到这种携乐器而往的歌伎身影。
她们不像一般歌妓那样,每日涌向酒楼歌肆,而是聚到东京较大的歌舞场所,如著名的金莲棚、宋门外的瓦子,在那里表演各自的拿手好戏。她们凭着精湛的丝竹管弦,艳歌妙舞和高超伎艺,吸引客人观看演出,炫人耳目,打动客人的心。
这些歌伎多是家传伎艺出身,表演主要是歌舞杂以献伎,与同是单纯表演杂耍伎艺的女伎又有不同,这些歌伎的伎艺主要是歌舞弹唱而非杂耍。
而官妓中的主流则是遍布城乡的歌妓队伍,涵盖了所有以歌舞佐酒为主并在官府登记在册的妇女群体。
歌妓在中央隶属教坊,在地方隶属妓乐司。
她们中有一类人是最好最成功的歌妓,功成名就,财物颇丰。这类歌妓中的一部分人由于成名早,逐渐洗手脱离此行,或者虽然还在做此行,已是偶一为之,如秀香这样的名歌妓;另一部分人如瑶卿之流,年青有才名气大,正是如日中天之时。
这类歌妓,从其住处就见品位。其起居皆为广厦豪宅,三四厅堂,其庭院必有花卉假山,怪石盆景,更大些的还有鱼池水榭,甚至引进河水穿院而过。她们的闺室也都是帷幕茵榻尽其豪奢,左经右史盈架,壁挂名家书画。
她们个个能文词,善谈吐,妙应酬,评品人物,答对有度。大门外总有仆人、马匹车驾等候。室内或是豪少来游或是进士寻芳,总是美酒佳茗,戏谑说笑,香艳满室。
但是上面所说这类歌妓毕竟少之又少,为摆脱贫困命运,为家庭生活而谋生的是数量庞大的歌妓队伍,这是宋代歌妓的主流。
她们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层次,出入于各种档次的歌楼酒肆、楚馆秦楼。这是一支庞大的队伍,谁也搞不清汴京城里到底有多少这样的歌妓,每到傍晚便会在汴京城的大街小巷看到这一壮丽的景观。
大宋汴京城里登记在册的歌妓有多少,已经找不到史料记载。但是燕馆歌楼离不开歌妓,每日晚间每家歌楼都会有少则几个多则上百的歌妓出入其间,而史料记到,汴京城“燕馆歌楼,举之万数”,想见汴京城的歌妓该是多么庞大的一个数字。
再说说妓女这个行当,妓女一般来说有市妓和野妓之分,市妓与歌妓不同,虽然她们也要在官府备案,也须配合官府要求,参与各式官方、民间节庆表演活动。但她们是通常意义上所说的妓女,以出卖色相来换取钱财,市妓主要的服务对象是普通老百姓、市民。
在宋代,妓女是个小的群体,而歌妓是个庞大的群体,当然,笼统来说,妓女也可归入歌妓之内。歌妓与妓女提供服务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因为歌妓主要以唱曲佐酒为主要的服务内容,虽然也不排除陪男人睡觉,但与单纯出卖肉体换取钱财的妓女还是有所区别。
细想起来,大宋的歌妓与今天日本的艺伎倒有几分相似,毕竟日本的艺伎、茶道等文化都是从中国的唐朝继承过去的。
宋朝的歌妓制度也是在唐朝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并且发扬光大,有自己独特的时代特征。以笔者眼光,宋代的歌妓倒颇像后世歌厅里的小姐,本书中所提到的都属于这类歌妓。
此外,有些歌妓的技艺很差、外貌条件也不好,便以出卖肉体为主,往往游走于歌妓与妓女之间。
家妓是另一种类型的歌妓,在法律上不列入妓籍,且通常称为侍儿或侍婢。不过,家妓仍属于贱人,社会地位并不比歌妓高多少,许多家妓是从官妓身份上转过来的,本质上与官妓、营妓、市妓没有多大区别。主要不同是,家妓是为特定的少数人即主人服务,且为主人提供性服务是她们的法律义务。
人们容易把家妓和妾混为一谈,实际上这是两类人。家妓与主人之间只存在买卖关系、主仆关系;而妾与主人间有准婚姻的关系,也受到礼法的约束和保护。
在一个大户人家里,家中的女性是分工明确的,妻妾的主要职责是治内管家,生儿育女,相夫教子;婢女作为仆人只管负责主人、主妇的衣食住行;而家妓则是满足主人精神愉悦、娱乐享受的需要,直至满足主人的性需求。
当士大夫外出宦游时,不方便或者朝廷不准许带妻妾,随行人员中可以有家妓相伴,这是合理合法的。这时的家妓身份便有些特殊,她们集妻妾、家妓和婢女三重身份于一身。
家妓只为主人服务的特点,自然高于“人尽可夫”的普通妓女,所以为了抬高她们及尊重她们的主人,许多场合下称她们为“家姫”。在社交场合,家妓的作用非常重要,主人的经济实力、地位尊严和人格品味,可以通过他拥有的家姫数量、文化素质、伎艺水平得到充分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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