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在天黑前,回到村里,先到了刘大娘家。
陈素要给她一条烤羊腿,她推说不要。
僵持时,阿芳笑着说:“七娘,这羊腿便算了,我只感兴趣,你买回来的猪腿要怎么吃。”
“那个啊……”陈素说:“比羊腿好吃呢。”
“猪腿能比羊腿好吃?”阿芳撇了撇嘴:“我不信,你唬人的吧。”
“是真的!”陈素说:“吃法可多啦,那这样,一会儿,我做好了给你们送过来。”
“厨神做的猪腿,那可比羊腿要值钱了!”刘大娘笑道。
她让典奴赶车将陈素送回家,一路目送着马车。
阿芳贴在刘大娘耳侧,说:“娘子,灵栖寺的那位将军夫人,您可还记得?京城传信来了!”
“进屋再说。”刘大娘点头。
……
这边,陈素到了家,才下车,就听到三郎的叫声了,它在里面拼命地挠门。
初一高兴地扑过去,从门缝里对三郎说:“我回来啦,三郎,我回来啦,你可好啊?”
三郎的吠声震天响。
在后院喂小鸡的婶娘听到声音,嚷嚷道:“吼什么吼什么,你这个小畜生,不安分……”
她不耐烦地走过来,打开院门,三郎飞扑出来,两只前爪搭在初一的肩上,使劲舔他的小脸。
“阿娘。”毛蛋兴奋地冲着周婶娘喊:“我们回来啦,阿娘你可想念孩儿了?”
周婶娘咧开嘴,笑得眼睛都没了。
她嗔道:“油嘴滑舌,谁想你,得空想你么?我一大堆事儿要干呢!忙得晕头转向,这狗儿也不让人省心,把它拉到我家,它死活不肯,就要在这儿,我一天来几趟给它喂食,我容易么?”
她说话的时候,虽然没看着陈素说,但句句都是在向陈素抱怨。
陈素迎上去,笑盈盈:“婶娘辛苦啦,我在裕祥酒家买了你最喜欢的羊腿,一会儿,你拿一个回去!”
“一整个羊腿?”周婶娘的眼睛瞪得老大,“得了吧,你有那闲钱?”
“骗你干什么啊。”陈素招呼道:“帮忙搬东西,买了好多东西呢,还给你买了个小银簪子。”
“当真么?果真么?”周婶娘笑得像是没牙的老太太,喜滋滋地喊:“天啊,今天是什么好日子……七娘啊,你怎么突然对我这样好?”
“这些天你辛苦啦。”陈素拍了拍她的肩,“毛蛋也帮了我不少的忙。”
周婶娘看她如此大度,想起以前自己做的那些事,羞愧极了,头也不敢抬,双手搓着:“七娘,我……哎,我真是不知说什么才好。”
“什么也不必说!”陈素说:“咱们一起做夕食,毛蛋,快去请你阿爹来,中元净顾着伺候别人了,咱们补上一夜,好酒好菜吃着,高兴高兴。”
“是!”毛蛋擦了一把汗,撒开腿跑出去。
“我也去!”初一自高奋勇道。
夕阳西下,田间地头,一大一小两个孩童,嘴里唱着现代的儿歌,无忧无虑地奔跑着,身边还跟着一条乌黑发亮的中华田园犬。
陈素在门边,抬眼看着,脸上是温馨的笑,高声说:“慢些,别摔了。”
送走了典奴,她跟周婶娘到了厨房。
“七娘,你这次去道观,究竟去是干什么了?”周婶娘问。
怎么突然有那么多钱。
她好奇极了,却没敢直接问。
“毛蛋不是跟你们说了嘛。”陈素忙着洗锅淘米。
“他只说要去看法会。”周婶娘蹲在水缸旁,洗着新鲜的蔬菜,眯着眼问:“当真么?”
“嗯,跟着刘大娘去看看法会。”陈素也是这样说。
周婶娘擦干净了手,摸了摸头上的新发簪:“你的银钱哪里来的?”
陈素拿着生猪脚,放在小炉上烤,处理那上面的毛发,转头,对周婶娘俏皮一笑:“您猜?”
“你别跟刘珍珠走得太近。”周婶娘劝道。
她脸上有难言之色,又试探性地问:“是不是她给你安排什么差事了?”
“没有。”陈素没看到她那欲言又止的模样。
周婶娘想歪了。
她看着陈素的后背,狠狠地把难听的话咽下去,只说:“七七啊,以前婶娘是对你不好,那是婶娘不对,可你一个女人家,最重要的还是名分,刘珍珠不是什么好人,你千万别学她……”
“刘大娘人挺好的。”陈素道。
周婶娘笨嘴拙舌,两人的关系刚缓和些,也不想惹人不开心。
她很快就被猪脚给吸引了,蹲在陈素身边:“这臭烘烘的猪腿,煮出来油腻极了,还没有几两肉,狗都不吃,拿来做什么?”
“这个好吃得很。”陈素笑道。
“我不信。”周婶娘摇了摇头:“我才不吃这个。”
陈素也不辩解,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周婶娘很快就被一旁的大铁锅吸引了,啧啧惊奇:“这是什么?这用来干什么?”
她的疑问,很快就得到了解答。
香油入锅,那迷人的香气“滋”地一下散发开来,蒜蓉下油炸,满屋都是浓郁而呛人的蒜香。
陈素在做蒜泥白肉。
在道观里吃了几天素,早就渴望大鱼大肉了。
今夜,无肉不欢!
蒜泥白肉,红烧猪蹄,还有烤羊腿。
全是大肉!
毛蛋和初一回来,才进院子,两人的小鼻子就耸动起来。
“哇……”毛蛋手舞足蹈地冲进厨房,“陈娘娘,这是什么滋味?我闻着就要倒在这儿……我快饿死啦!”
初一紧随其后,喊道:“初一也饿啦,娘亲娘亲,什么时候开饭啊?”
“瞧你们两个小馋嘴。”周婶娘端出蒜泥白肉,腾出手,捏起两块肉,分别放进他们嘴里。
陈素正在炒糖色,斜眼看到这一幕,赶紧调了灶火,出来说:“婶娘,手多脏啊!以后不许这样了啊。”
周婶娘舔了舔自己的手指,说:“哪有什么脏的,有什么要紧,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陈素看她已然自成一派,扭转不过来了,只能点着毛蛋和初一的脑门,说:“去洗手!然后来端菜,不许偷吃!尤其不能拿手吃!被我发现,你们就饿着吧。”
“知道啦。”
毛蛋和初一乖巧道。
两人嘴里还嚼着肉,笑眯眯,甜滋滋。
肥瘦相间的肉,白灼保持了最大的鲜味,越嚼越香,自然的鲜味配合上油炸过的蒜泥,吃一盘也不会腻。
人人嫌弃的猪脚隆重登场。
油亮的红润色泽,在灯火下越发好看,晶莹剔透又散发出焦糖的香气。
咬一口,油脂和酱配合得宜,入口即化,还没来得及感受那弹润的口感,已经滑到胃里。
吃了一口还想吃,吃了一块还想吃第二块。
周婶娘口口声声说,我才不要吃的臭东西,成了她的最爱。
她干脆放下筷子,双手拿着一大块猪脚,使劲啃着,满手满嘴都是油,还觉得不过瘾。
“七娘啊,你这手艺,绝了。”林五喝了一口好酒,赞道:“估计镇上那裕祥酒家的大师傅,手艺都比不过你。”
“过奖。”陈素说:“这烤羊腿有几分功力,这个大师傅还是很厉害的。”
“姓于,江湖人称于三刀。不过最近他的几个徒弟都跑了,人手不够,他一个人忙不过来,这烤羊腿啊,去晚了就没了。”林五打了个饱嗝,懒洋洋地说:“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工钱给得特别多,可也没几个人能干长久……我听人说,于三刀脑子有毛病,脾气差得很,在他手底下干活,难如登天,学徒每天都被他骂哭好几次。”
“这么说来,裕祥酒家需要厨师咯?”陈素替初一擦了嘴上的油,抬起头,看着林五,眼睛里闪着光。
“是啊!”林五看着陈素:“你别动心思,于三刀可不招女人呢,他尤其看不起厨娘,说全是大户人家养的金丝雀,中看不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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