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素牵着初一的手,母子二人站在院子里,仰着头目送方昱离去。
堂堂南平王,为了看望心上人,在这深夜里扮做飞贼。
想起来可没那么帅气,可陈素就是觉得他超级迷人,连飞檐走壁的身姿,都像是电影画面那样美。
初一回头,轻声说:“娘亲,阿爹也不见了。”
醉倒在屋里的吴三郎走了,什么时候走的,陈素一概不知。
初一看着明月,说:“娘亲,原来有爹爹是这种感觉啊,也没那么好啊…”
“方才阿呆问了娘亲一个问题,如今娘亲也问你一个问题,你要认真地答我。”陈素说:“初一的意见,对娘亲而言很重要呢。”
初一乖巧地点头:“不要问太难哦,太难的问题我现在还答不上来,长大才行。”
陈素抱着孩子,坐在烛火旁,温柔地说:“若是让初一来选,你是宁愿住在这京师最漂亮的房子里,但不能到处去玩了,也不能随意交朋友了,还是愿意住在一般般的房子里,可以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吃的呢?”初一问。
“一样。”陈素说:“傻瓜,娘亲给你做饭,在哪里不是一样?不过穿的或许会差一点点。”
“那娘亲会陪着我么?”初一问。
陈素说:“会,但若是在漂亮房子里,或许娘亲不是天天都能见到你。”
“那我选一般般的房子吧。”初一很果断,他抱紧陈素,说:“我想天天见到娘亲,我想随时都能抱着娘亲。”
陈素拍着他的背,轻柔地哄他入睡。
初一问:“那房子能有多漂亮呢?跟皇宫一样的吗?”
“嗯。”陈素说:“跟皇宫一样的,反悔了么?”
“那我也不要,”初一说:“我要交很多很多朋友,要想去哪儿就去哪。”
陈素说:“娘亲知道了。”
她忽然想到另一个问题,柔声问:“若是让你选,在那个一般般的房子里,都住那些人比较好呢?”
初一说:“娘亲啊,三郎啊,毛蛋,阿呆啦,夜狼兄,还有舅舅,还有刘大娘阿芳姐,周婶娘,林五叔公啦…小西兄长、不打人的二郎,莲子小妹妹,还有无绪,肖师傅…和齐翁翁…”
初一在睡觉之前,念了一大堆的人名,里面唯独没有他那个做大将军的爹。
“睡吧睡吧,明日娘亲还要进宫呢,明日你跟齐翁翁在一起玩儿,要乖哦。”
陈素心里有了底,哪怕是明日要去皇帝面前做菜,心里也不怎么慌了。
…
将军府。
张喜奴站在院子里张望,心神不宁的样子。
婢女花铃从外面跑进来,着急道:“夫人,您怎么能穿这样少!别站在风口处,快进屋去吧。”
“将军回来了吗?”张喜奴问。
“没。”花铃摇了摇头,“我每一个院子都打听过了,将军出去了就没回来。”
“他去哪儿了?”张喜奴说:“去门上问了吗?”
花铃支支吾吾,笑道:“您就别问了,快去睡吧,将军那么大的人了,他丢不了,再说了,将军管着全城的武侯呢,就算是喝醉了酒,巡夜的武侯也会把他送回来。”
“你老实说,他到底去哪儿了?”张喜奴问。
花铃老老实实道:“据说去了四方馆。”
“去四方馆做什么?迷上波斯女人了?还是哪个妖艳胡姬?”张喜奴问。
花铃这才肯说:“咱们将军不是那等好色之徒,您别胡思乱想,他是去看陈七七了,陈七七去给天竺王子做饭,听说今日还进宫面圣去了呢,她在四方馆名气可大了,明日皇上设宴群臣,她还要露脸…”
张喜奴捏紧了拳头,目光全是恨意。
她快步进屋,顺带还踢翻了一个花盆。
“她不是被南平郡王给杀了吗?”张喜奴尖叫道:“她怎么总是阴魂不散!”
花铃说:“个中缘由,谁也不知道,突然就听到有一个陈娘子给天竺王子做饭,得到了赞扬,随后一传十十传百,她名气就大了。起初我还怀疑不是她,今日我亲自去四方馆外面溜达,看到她坐着内侍省的马车进宫了。”
张喜奴气得把梳妆台上的首饰拨在地上。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咬着下唇,流下两行清泪。
“娘子,你别这样,当务之急是赶紧给将军生个孩子…”花铃劝道。
“我自己生么?”张喜奴尖叫道:“我自己能生出孩子么?这几个月,将军连我的院子都没进来过。”
“那就别…”花铃壮着胆子说:“我听说梧桐苑的那崔娘子怀了,要不然,咱们这次别灌她药了,把孩子生下来,养在咱们屋里不好么?崔娘子性子弱…”
这么多年吴将军没有子嗣,各种缘由,只有张喜奴和花铃最明白。
她作为当家主母,喻其美名曰:关怀后院的众位姐妹,特意请郎中,定期把平安脉。
发现怀了身孕的,立刻暗中做手脚。
所以,侍妾们怀上身孕,过不了一两个月就会自然流产。
这算是丧事,谁也不敢跟将军说。
何况,将军府侍妾多,也没有谁特别受宠,十天半个月见不到将军,谁敢胡说。
“那个唱戏的崔莺莺?”张喜奴说:“一个戏子的孩子,也配养在我房里?”
花铃说:“夫人,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啊。自从那陈七七进府之后,您瞧将军那模样…连侍妾都不碰了。”
张喜奴咬牙切齿,目眦欲裂:“陈七七!”
她把目光转向花铃:“她去庆王府的前一晚,我让你在她的羹汤里下砒霜,你说你亲眼看她喝下了,是不是在骗我?”
花铃摇头:“我真的看她吃完了的。”
“你是不是不想害她,”张喜奴怨毒道:“你觉得她有一天会取代我这个当家主母,所以事先巴结她?”
“夫人,花铃没有。”
“没有?”张喜奴说:“谁吃了砒霜还能活蹦乱跳,还能去给庆王做菜?你骗我。”
她盯着花铃那白嫩的双手,缓缓地拔下发簪,说:“把袖子撸起来。”
花铃如同见了鬼似的,大叫道:“不要啊,夫人,我真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明明把砒霜放进去了。我真的…”
张喜奴拉过花铃的手,把她的衣袖拉起来。
白嫩的小臂上布满了丑陋的疤痕。
张喜奴把金簪放在烛火上烤,把那尖头烤得通红,盯着花铃说:“你还敢说你自己没错,你瞧瞧你这些疤,全是你犯下的错,都快数不清了,你还敢狡辩,罪加一等。”
那烧红的簪子就要往皮肤烫下去…
吴三郎一身酒气地回来了,含糊不清道:“吵什么?哭天喊地干什么呢…”
“将军救命…”花铃扑过去,抱紧了吴三郎的鞋履。
张喜奴没料到他这时候回来,赶紧把金簪扔了,温柔地说:“三郎,你回来了?”
花铃逃过一劫,跑得比兔子还快。
吴三郎弯下腰,看着张喜奴的脸,笑了。
“你可真有本事啊…”他说。
“三郎,你怎么了?”张喜奴有些害怕。
很快,她的下巴被捏住。
吴三郎咬牙说:“你当年骗我,骗七七,还让商队把陈大郎送走了,你可真有本事啊!你这张脸皮下,究竟是一颗什么样的心啊?我后悔娶你,真后悔…等我打了胜仗。干爹说了,我这次要是把突厥人打得落花流水,就给我加官进爵,我就休了你这恶…”
他醉了,话没说完,便一头栽倒在地席上。
张喜奴对着红烛流泪,掏出藏在枕下的小布偶,上面写着陈七七的生辰八字,她用长针狠狠地扎着布偶,扎破了自己的手指,布偶也染上了斑驳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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