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晋安勾起唇来:“唐大小姐好算计啊。”
这个赌局乍一看没问题,实则不管梁晋安能不能默出来,柳宁都没有输任何东西。
柳宁假装不懂梁晋安的嘲讽,笑盈盈的弯起了眼睛:“梁公子赌还是不赌?”
“你欺负人!”阿来红眉毛绿眼睛的道。被梁晋安横了一眼后,立马萎下去了。
梁晋安一拍板:“堵了!”
阿来的眼睛瞪成了牛眼。他没听错吧?他家公子寻常不是最精明的人吗?他若是不愿意,府里的哥儿姐儿没人能从他手中讨一分好处,怎么连他都能看出来的诡计,他反而看不出来了?
梁晋安不是看不出来,他只是无所畏惧。
因为,他一定会赢。
柳宁点了香,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翻书的梁晋安,他翻书的动作慢悠悠的,非常随意,也不见他怎么刻意的读或者默记,转眼就翻过四五页了。
阳光洒在他的身上,光影重重中,柳宁好像看到了一个岁月静好的少年。
只可惜这样的错觉并没有持续太久,一炷香的时间眨眼过去,放下书的梁晋安变成了往常玩世不恭的样子。
“唐大小姐这么盯着本公子看,本公子可是要误会的。”
柳宁翻白眼,误会个毛。
“本小姐已经是有夫之妇了,看你两眼不打紧。”柳宁以痞治痞的道。
梁晋安听后有些不是滋味儿,他很少将目光放在女人身上,不曾想才刚觉得一个女人不错,她就已经是别人的了。
柳宁见梁晋安不说话,伸手将医书拿了过来:“梁公子,可以开始了么?”
“来吧。”梁晋安回过神,淡淡的道。
如果不是赐婚,他还有争取的机会,可……
“正气存内,邪不可干。下一句是什么?”柳宁开始了问答。
梁晋安扯了扯嘴角:“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邪之所凑,其气必虚。”
这第一问柳宁还是比较放水的,只要是接触过医的人基本上都能接,算是中医精华语录了。她笑了笑,将书往后翻了几页,找了个不起眼的知识问起来:“地龙有什么功效和作用。”
所谓地龙,就是土里的蚯蚓。
梁晋安波澜不惊:“地龙,别名土龙、虫蟮,长4寸,生于潮湿、疏松的土地中,有清热定惊、通络、平喘、利尿的功效,属于肝息风药下属分类的息风止痉药。”说完脸上荡起几分嬉笑:“唐大小姐,可还需要我仔细的说一下它的用量和用法?”
柳宁盯着书页上的繁体字,灵魂都要出窍了。
还真有过目不忘的大神啊?
她还就不信了!柳宁咬着牙狠狠的往后翻了几页,看到一个占满了整页纸的方子,所含药材没有一百种起码也有八十钟,嘿嘿的笑了起来:“嗯,不错不错。还有最后一个题目,能答出来,这书我就不和梁公子争了。”仿佛梁晋安占了多大便宜似的。
梁晋安一双桃花眼天然含笑,便听柳宁道:“炼制天王补心丹需要哪些药材?”
“就这?”梁晋安摸着下巴问。
敢情还觉得太简单了?柳宁不信邪:“对,就这。”
“那我就开始了啊。”梁晋安笑睨着柳宁,桃花眼美得不像话:“玄参、五味子、柏子仁、生地黄、天冬……”他每念一种,柳宁就忍不住往书上看一眼,随着梁晋安越念越快,柳宁只觉眼前全是乱七八糟的文字,本来看繁体字对她来说就够费劲的了,看这么快,脑子要炸啊!
长长的呼了一口气,柳宁将书扔在茶桌上,打断了梁晋安的复述:“行了行了,你赢了。”她泄气的靠在太师椅椅背上,平复着眩晕和不甘。
梁晋安停下话笑出了声儿。
这丫头怎么能这么好玩儿呢?
柳宁闻声白了他一眼:“笑什么笑?”
“你很喜欢这书?”梁晋安捡起被柳宁扔在桌上的《金匮要略》。
不是很喜欢,只是不甘心让人虐了一把。
柳宁心里这样想,面上却淡淡的,无精打采的说了句:“本小姐说话算话,梁公子拿走吧。”
谁知道梁晋安竟突然道:“有个事儿唐大小姐若是能帮忙,这书我割爱倒也是可以的。”
“什么事儿?”柳宁下意识问。
还说不喜欢呢,不喜欢能这么迫切?
梁晋安对柳宁的口不对心感到尤其开怀。
他伸手中怀中拿出了一样东西,小半个巴掌大,透明的外壳里装着透明的液体:“这种眼药水,唐大小姐再多卖我几瓶吧。”
柳宁目光一缩:“你怎么有这个?”她分明记得自己只给了宋志成一瓶,秋闱之后宋志成告诉她弄丢了,她也没想太多,难不成是让梁晋安给顺手牵羊了?
“没想到堂堂学士府的公子,还干小偷小摸的事儿。”柳宁挖苦道。
梁晋安撇了撇嘴:“宋兄离开考场的时候太着急,遗落了,被我捡到,这也算偷?”
“那你怎么不还给他?”柳宁斜眼。
梁晋安不答反问:“谁说捡到东西一定要还的?”
柳宁被问得一噎,没好气道:“没了,有银子也没处买。”
“唐大小姐不是要开医馆?开医馆不是为了挣钱?”
“不只是为了挣钱。”柳宁纠正。
梁晋安轻笑一声:“那主要也还是为了挣钱嘛。”不等柳宁反驳,梁晋安轻飘飘的落下一句:“我能让你这个眼药水卖上五百两以上的高价,并且,有多少都售卖一空。”
柳宁一听见银子脑袋就不会转了:“什么?”
梁晋安仿佛早就抓准了柳宁爱钱的本性,嘿嘿笑道:“唐大小姐现在可以和我好好谈谈了么?”
“柳姐姐……柳姐姐……”唐婉儿的声音从楼下传来。
柳宁起身,走到梁晋安面前:“你别走,我去和阎苓馨打声招呼就回来。”有钱不挣是傻子!
梁晋安挑眉:“阎七小姐?何不让她上来一起?”
“你不介意的话我当然乐意。”
介意!但为了她的名声着想,还是多拉一个人比较好。
当他乐意沾染那些臭银子呢?还不是为了和她多点接触,一回生二回熟,做不成夫妻做知心好友也不错啊。
再说了,她和琼王难道就当真能白头偕老?
大顺朝可是有和离制度的作者懒癌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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